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ZCG-2026-47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087-2026-00625 3、项目名称: 松滋市城市公园物业管理服务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473.9785 (万元) 6、最高限价: 473.9785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共分4个包。其中,包1:完成言程公园、乐乡公园年度的卫生保洁、秩序维护、绿化养护防治病虫害等养护作业,总价为264.1697万元;包2:完成市民广场、南湖游园等7个公园年度的卫生保洁、秩序维护、绿化养护防治病虫害等养护作业,总价为117.9648万元;包3:完成南湖湿地游园年度的卫生保洁、秩序维护、绿化养护防治病虫害等养护作业,总价为19.5608万元;包4:完成上明文化公园年度的卫生保洁、秩序维护、绿化养护防治病虫害等养护作业,总价为72.283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 1年,自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正常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同一供应商只能承接一个项目包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标一个项目包,自动失去其它项目包中标资格。(备注:各供应商可按规定对本次采购多个包响应,但最多只允许中标 1个包。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包中均排序第一,则按照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按照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至 2026年07月21日 ,每天 00:00 至 12:00 , 14: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 4、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6年07月3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04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文件,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松滋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风险自负、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2.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汇聚CA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 027-88660911。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4.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松滋市市政公园广场服务中心 地 址: 松滋市新江口街道乐乡大道170号 联系方式: 13886585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松滋市新江口街道贺炳炎大道245号四楼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0716-6228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伟 电 话: 0716-622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