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Y-2026-10 项目名称:重症医学科专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重症医学科专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 3,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2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重症医学科专科服务能力提升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货物的配送、安装调试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重症医学科专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2.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 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2.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 年第 1 号)。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 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2.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 库〔2022〕35 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 办库〔2023〕52 号)。 2.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 办发〔2025〕34 号)。 2.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重症医学科专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评标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 (9)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且具有本条前述要求的相关医疗器械经营资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8日 至 2026年09月1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 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 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 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 2) 投标供应商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 ( 3)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 [服务指南 - 下载专区 ]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 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 ,〈 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202206)》,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 5) 请各供应商下载文件后,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须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以便中标后能顺利录入中标单位信息,若未办理入库手续,造成不能发布中标公告,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白河县人民医院 地址: 白河县城关镇书院北路13号 联系方式: 0915-7822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康华昊智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2号楼2单元1001室 联系方式: 0915-3197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明明、王益山 电话: 0915-3197229 安康华昊智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7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