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0-08775 项目名称:沈阳广播电视台保安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500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沈阳广播电视台保安服务需求 本项目共计 1 个包组,包组编号为 001 。包组内不允许缺项。 履约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2026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付款时点为每完成服务3个月(并以“合格”标准,通过相应时间段的服务验收),按合同出具完成额发票且累计付款额不超过合同价款。 按同时段实际完成额支付。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服务清单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广播电视台保安服务

一、概述

2026--2027年度沈阳广播电视台保安服务项目包括:沈阳广播电视台地处和平区青年大街296号(北院)、和平区三好街89号(南院)、太原街街道十纬路26号(汤玉麟公馆旧址,以下简称汤公馆)三处办公区域的保安服务;项目服务期限12个月(2026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共需要保安员18人、预算金额750,000.00元。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负责保安人员的派遣,确保各岗位人员在岗人数,对派遣人员的资质是否合格进行审核并向沈阳广播电视台进行报备,被派遣人员调换需经沈阳广播电视台允许,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 2.负责保安人员的培训工作,每半年至少进行二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演练工作,并提供相关的培训计划。 3.协助台保卫部门开展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符合实际需要的岗位制度和职责、负责台三处办公区的门卫岗管理、负责安全巡逻管理、负责停车场的管理、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交办的临时工作等安保工作。 4.能随时提供不少于2人的保安人员参与台监控室值班员岗位的临时替班工作,参与临时替班的保安人员须持有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上岗前核验证书复印件)。 5.根据台保安岗位的实际需要配合台对现有岗位及保安人员进行调配。 6.沈阳广播电视台综合保障部每3个月开展相应服务时间的服务验收工作,对保安服务内容逐项开展评比,对不能达标的项目保安公司需立即整改,对未能完成整改的,台里将延期支付相应季度的保安服务费,直至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后,再支付相应季度的保安服务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投标价的0.02%/计收),此项要求将加入到中标合同中的付款项条款中。 7.保安人员要针对上访人员、群众访客、重要来宾、不速之客等接待工作开展岗前培训和演练,并统一制定话术和应对流程。 8.供应商要配置不少于4套礼宾制服,在重要日期、重大活动、重要客人来访时,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门岗礼宾服务;同时定期开展保安服务全员形体、仪态、表达训练,提高保安人员精神面貌。 9.供应商要提供完善的巡视服务流程和标准,定期开展巡查点位安全评估修正工作,强化隐患排查敏感度。 10.供应商要根据采购方在重要保障期、大型活动、重要客人来访等重要活动时的要求,提供安保人员及装备保障,确保采购方在此时段的安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人员配置及条件、岗位配置、岗位机构设置

1.人员配置:北院配置保安8人、南院配置保安7人、汤公馆3人,共需保安18人。 2.人员条件:全部保安人员具有保安员证 (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队长要求有5年以上保安管理工作经验、班长要求有3年以上保安管理工作经验、白班形象岗要求五官端正反应机敏身高1.75米以上、被派遣人员年龄要小于60周岁(白班形象岗小于55周岁),身体健康、无纹身、无前科劣迹。 (队长和班长需要提供工作经验证明。) 3.岗位配置:队长岗、班长岗、大厅立岗、白班形象岗、夜班值班岗、直播间安保岗。 4.岗位机构设置:队长、班长、队员。(其中:队长1人、班长2人(南院1人、汤公馆1人)、队员15人)

四、具体岗位人员配置及工作内容

(一)北院 1.岗位人员配置 队长岗1人、大厅立岗1人、白班形象岗3人、夜班值班岗3人,共计8人。 2.工作内容 (1)队长岗 负责全队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值班工作、负责院区安防巡逻管理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安保工作。(队长需参与全队的值班、巡查等日常安保工作、着装与队员保持一致。) 工作时间:上24小时休48小时,早7:50-次日早7:50 (2)大厅立岗 负责北院南大厅形象岗立岗工作、负责北院南大厅及600平米演播室的日常安保管理工作、负责院区安防巡逻管理工作、负责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等安保工作。 工作时间:每天,早8:00-晚17:00;每周,休周

六、日。

(3)白班形象岗 负责门卫管理工作、负责门卫立岗工作、负责院区安防巡逻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处置等安保工作。 工作时间:7:50-17:30,上二休一。 (4)夜班值班岗 负责门卫管理工作、负责门卫夜班值班工作、负责院区安防巡逻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处置等安保工作。 工作时间:晚17:30-次日早7:50,上二休一。 (二)南院 1.岗位人员配置 白班形象岗3人(含班长1人)、夜班值班岗3人(含班长1人)、直播间安保岗(1人),共计7人。 2.工作内容 (1)班长岗 负责协助队长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值班工作(白班岗班长需参加立岗工作)、负责院区安防巡逻管理工作、负责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等安保工作。 工作时间:白班班长:7:50-17:30,上二休

一、夜班班长

晚17:30-次日早7:50,上二休一。 (2)白班形象岗 负责门卫管理工作、负责门卫立岗工作、负责院区安防巡逻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处置等安保工作。 工作时间:7:50-17:30,上二休一。 (3)夜班值班岗 负责门卫管理工作、负责门卫夜班值班工作、负责院区安防巡逻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处置等安保工作。 工作时间:晚17:30-次日早7:50,上二休一。 (4)直播间安保岗 负责台南院直播间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直播间内的安防巡逻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处置等安保工作。 工作时间:8:00-17:30,周

六、周日休息。

(三)汤公馆 1.岗位人员配置 值班岗3人(含班长1人) 2.工作内容 负责门卫管理工作、负责门卫24小时值班工作、负责安防巡逻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处置等安保工作。 工作时间:早8:00-次日早8:00,上一休二。

五、服务保障

1.供应商应保证所供服务完全符合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各项服务,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减少服务内容。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双方约定。 3.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双方约定标准的情形的,要求供应商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应商应按需方要求改正。 4.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服务及质量做出保证,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 5.如果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采购人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采购人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采购人遭受处罚,则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并赔偿采购实际损失。(包括且不限于采购人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及其他费用) 以上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双方约定提供服务,供应商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投标价的0.02%/次计收,违约金累计最高限额为投标价格的5%。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本章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2026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7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