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河南省商务厅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关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建立统分结合、管理规范、责任明晰、安全高效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行维护服务体系,将电子口岸入网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传输准入服务、海铁直运服务、河南“单一窗口”协同保障服务、海关业务暂存库服务、跨境电子商务数据交换服务、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保税+ERP/WMS监管服务、特殊监管区域无纸化审批服务、进出口企业入网联审服务、密码设备数字证书申请服务、金关二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业务申报服务、“单一窗口”客服支持服务、海关检验检疫技术服务、海关准入服务、电子口岸全国通办服务、国门安全风险预警服务等18项服务,纳入中国(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体系,对外开放,为企业提供免费服务。推动我省“单一窗口”平台其他公益项目形成集成效应。 服务期限:1年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100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郑州分中心主要承担本地区电子口岸应用项目及联网企业的技术支持、操作培训、热线值班,及时收集、报告项目运行情况及各方反映;承担本地区电子口岸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承担电子口岸专网分中心节点的网络系统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承办本地区电子口岸政务卡、企业卡入网的身份鉴别、录入、制作等项工作;协助做好本地区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推广运维工作;协助承担海关信息系统项目开发、运行维护职责;参与地方电子口岸应用项目建设,做好相关技术支持;参与地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项目建设,共同做好相关运行维护、技术支持、操作培训及热线值班工作;开展外贸和通关数据增值业务,为地方政府、监管部门、进出口企业和社会机构提供相关数据服务;承办郑州海关和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郑州分中心作为河南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协作运维商,提供的“电子口岸入网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等18个服务系统是我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我省电子口岸服务的连续性和数据完整、安全、稳定性等因素,根据省政府第149次常务会议及会议纪要等意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具备唯一性,现申请此项目由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郑州分中心作为供应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郑州分中心 2.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30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刘懿倍 河南省公安厅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谢军 河南省统计局 正高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梁玲 信息工程大学 教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08日08时30分 至 2026年09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09月08日08时30分 至 2026年09月14日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需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商务厅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115号 联系人:田明 联系方式:0371-63576918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河南省财政厅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25号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方式:0371- 6580 8412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12层63号 联系人:宋芳芳、罗志 联系方式:0371-85512909-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