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6-57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水质监测仪器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1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9月0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洛宁政采磋商(2026)0062号-1 详见磋商文件 郑州佑科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中路129号9号楼4层7号 873,000.00 元 评审总得分:89.94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水质监测仪器购置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孟鸿政、王智红、李斌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14,841.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 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378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永宁大道83号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方式:0379-662316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承沅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瑞博大厦西区608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6910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69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