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平财磋商采购-2026-50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生态建设事务中心信阳市第二高级中学餐厅油烟及污水管道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9月0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信平财磋商采购-2026-50-1 本项目为信阳市第二高级中学餐厅油烟及污水管道改造项目,位于信阳市第二高级中学,主要工作内容为市政沟槽开挖、废气管道拆除、新通风不锈钢风管铺设、污水管道改造施工;油气分离、活性炭吸附、变频风机、配套 PLC、气体报警仪表等设备及配套设施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河南烨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夏庄镇白马港43号 988,000.00 元 评审总得分:97.5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信阳市平桥区生态建设事务中心信阳市第二高级中学餐厅油烟及污水管道改造项目 详见工程量清单 30日历天 高融 豫 241141566285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宏图(组长)、冯安民(业主评委)、杨振清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7,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成交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部门: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监督电话:0376-3562212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阳市平桥区生态建设事务中心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科教路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二分局院内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方式:0376-3798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12室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15518597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15518597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