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ZGD20260103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州高新区实验学校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文件第六章 评审标准--(三)商务评审(15分)--服务响应:“如遇紧急或突发情况,为保证更好处理,供应商承诺派公司管理层到达服务地点,1小时内到达的,得5分;3小时内到达的,得3分,5小时内到达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0分”变更为:“如遇紧急或突发情况,为保证更好处理,供应商承诺派公司管理层到达服务地点,1小时内到达的,得5分;3小时内到达的,得3分,5小时内到达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说明:原文表述:“本项最多得10分”,该内容为文本表述疏漏。本项实际打分梯度为:1小时内到达得5分;3小时内到达得3分;5小时内到达得1分,其他不得分,表格列示分值为5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现更正为:“本项最多得5分”。本项其余评审条件、打分标准、评审依据均不作变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学校 地址: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钟岭大道与文昌大道交接处 联系方式: 13767608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西省江咨赣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2088号中阳广场2号楼9-3 联系方式: 0794-21832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青翰、付大臣 电话: 0794-2183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