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广招字【ND2026】031号 项目名称:福鼎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1.9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1.9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1193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1193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1193.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 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福鼎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00 1119300.00 项 批发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节点(于每日7点30分前将所需食材进行配送),按时完成食物采购和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批发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8日 至 2026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鼎市万辉嘉园三栋一梯1401室) 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凡有意参加项目报名者,以采购公告时间为准,在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鼎市万辉嘉园三栋一梯1401室)报名(现场报名: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文件报名登记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确认;网上报名: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截止时间前,将磋商文件报名登记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253785001@qq.com)进行书面确认,未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截止时间前报名或未进行书面确认的,视为未报名本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鼎市万辉嘉园三栋一梯1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鼎市万辉嘉园三栋一梯1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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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鼎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福建省福鼎市桐城街道滨海路225号 联系方式:郑其康、15059275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万辉嘉园三栋一梯1401室 联系方式:苏巧玲、0593-7566989、13313728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巧玲 电 话: 0593-7566989、13313728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