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怀 化高新区鹤城片区安全管 家第三方托管服务 2、政府采购计划 编号: (2026)431202000022-1 3、委托代理编号 : HNSC-ZB-26122 4、采购项目预算: 38万元 □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 、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7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8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3、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投标。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 ☑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 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 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供应商 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 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 如有 ) ;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 其他说明 : 1、(1)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 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 ;( 3 )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 ( 1 ) 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 2022 〕 17 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上报主管部门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以及处罚。 ( 2 ) 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封面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原始公章,写明联系方式和邮箱,并编制目录 及 页码 并装订 成册 。( 3 ) 所有证明材料内容均要求清晰易辨完整,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4)供应商应对提交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不接受存在虚假或伪造或违法违规等情况的资格证明材料及文件,一经发现,取消竞标资格并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3、 供应商应及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完成主体注册,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注册导致投标失败,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 供应商 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 供应商 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 供应商 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胶装 成册 ,一式 二 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09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每日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 , 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周末及法定假日除外 ), 地点为 湖南善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新时代广场南座1322)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 资格审查 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
四、五
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
说明 1、本公告选项: ☑ 表示选择, □ 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庄先生 2、电话: 18608455563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 、 采购人信息 (1) 名 称: 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鹤城片区管理办公室 (2)地 址: 湖南省怀化市 鹤城区 (3)联系人: 庄先生 (4)邮 编: 418000 (5)电 话:18608455563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 名 称: 湖南善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新时代广场南座1322 (3)联系人: 周女士 (4)邮 编: 418000 (5)电 话: 19374505338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 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 ,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 ( 单 位 负 责人 ) 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我 单位 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 、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 、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 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 、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 。 九 、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 二 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 供应商 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 九 条情形。 供应商 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单 位 负 责人 )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 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 )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填写,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 其响应无效。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