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350703]FJXW[GK]2026007

二、项目名称

建阳区总医院设备及信息化建设(审方中心+中心(云)药房监管平台+慢病管理系统)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南平市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嘉禾北路1441号万星文化广场1栋3层 2,795,000.00元 97.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南平市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审方中心+中心(云)药房监管平台+慢病管理系统 包括总院下辖各分院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进场180天内系统最终验收合格并上线即完成交付。自完成项目终验之日起,提供5年的免费质保期。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1,137,000.00 1-1-2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审方中心+中心(云)药房监管平台+慢病管理系统 包括总院下辖各分院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进场180天内系统最终验收合格并上线即完成交付。自完成项目终验之日起,提供5年的免费质保期。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879,000.00 1-1-3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审方中心+中心(云)药房监管平台+慢病管理系统 包括总院下辖各分院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进场180天内系统最终验收合格并上线即完成交付。自完成项目终验之日起,提供5年的免费质保期。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779,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冯波 评审专家: 孙玉珍 、 费超亮 、 黄培升 、 柯机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中标金额100(万元)以内的,按1.5%计算;中标金额100-500(万元)的,按0.8%计算。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账户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7736 0188 0000 28873;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审方中心+中心(云)药房监管平台+慢病管理系统:2.93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在资格审查环节:福建省一把火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承诺函,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5家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在价格扣除评审环节:南平市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型企业报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总医院 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东桥东路44号 联系方式: 0599-562212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 0591-8780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慧婧、刘鼎埕、郑道铖 电话: 0591-87807330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8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南平市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