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82]HHPM[GK]2026003 项目名称:晋江市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和敏院区医疗设备(十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55,000.00元 采购包1(注射泵(四道)): 采购包预算金额: 21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4,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2700-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注射泵(四道) 1(批) 否 匀速、安全自动推送微量药液 21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经采购人通知30天内。 采购包2(胰岛素泵): 采购包预算金额: 1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4,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2322700-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胰岛素泵 5(台) 否 为糖尿病患者提供精准、稳定的胰岛素供给 1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经采购人通知30天内。 采购包3(超声诊断设备(超声内镜)): 采购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3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超声诊断设备 1(台) 否 用于对消化道、胰胆管等脏器进行超声扫描 1,0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经采购人通知30天内。 采购包4(输液信息采集系统、输液泵、单道注射泵、双道注射泵、肠内营养泵): 采购包预算金额: 2,34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70,6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4-1 A02322700-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输液信息采集系统 15(套) 否 用于输注信息管理 1,950,000.00 工业 4-2 A02322700-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输液泵 1(批) 否 控制袋装 / 瓶装输液的输注设备 50,600.00 工业 4-3 A02322700-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注射泵(单道) 1(批) 否 匀速、安全自动推送微量药液 86,000.00 工业 4-4 A02322700-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注射泵(双道) 1(批) 否 匀速、安全自动推送微量药液 216,800.00 工业 4-5 A02322700-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肠内营养泵 1(批) 否 用于胃肠功能基本正常但无法经口进食的患者,如吞咽障碍、术后康复及危重症人群 41,600.00 工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经采购人通知3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3: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2、所投货物若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2、所投货物若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2、所投货物若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采购包4: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2、所投货物若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9-08 至 2026-09-1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29 09:30:0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101、107单元开标室2厅(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晋江市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 地址: 晋江市晋光路罗山段16号 联系方式: 0595-82002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体育街269号1栋301室 联系方式: 0595-22900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郑晰、杨苗锌 电话: 0595-2290005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8日 相关附件: 晋江市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和敏院区医疗设备(十六)([350582]HHPM[GK]202600320260831001)-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