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206-JYZJ-G2026-0005 项目名称: 长安街道河道生态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 408.9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为401.631202万元,投标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长安街道河道生态养护,对长安街道河道(东西中心河、大利市河、麻岐港、大利市河湿地、大巷上浜、无畏河、嘉利华府庄园景观河、高田浜、北大河、长宁五期东河、 万巷河、 长安东界河、 新塘里河 、 古庄河、姑亭庙港、 西白荡、长安西界河、坝头河) 等 18条河道进行生态养护。养护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 :生物基网、喷泉、微孔曝气系统、浮床、离子发生器、推流曝气机、挺水植物、沉水植物等; 以及 河道治理范围水体养护、水体应急处理 、生态配件更换 等。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 “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9月30日。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或中标供应商不按投标承诺、合同条款履行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须出具委托投标授权书原件扫描件;还须另行提供出具授权书的企业法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提供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5.授权代表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6.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7.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9.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进行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0-08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 1)潜在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 2)“苏采云”系统使用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为“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流程: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网址:http://jsxcmm.com/help/gys.html。请相关供应商提前完善相应办理材料。办理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5号、6号窗口。 ( 3)咨询电话:供应商注册:0519-86722801、0519-86722806,CA及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0510-81827781,其他事项:0510-81827730。 (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惠山区长安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开发区堰新路318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10-83591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市建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石皮巷2号 联系人:顾静霞、于晶晶、张瑞娇 联系电话:13182086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静霞、于晶晶、张瑞娇 电话:13182086268 附件: JSZC-320206-JYZJ-G2026-0005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