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 项目编号
H7FSCG26D03D0108 FS34082620260294号
二、项目名称
宿松湖群科学观测与数字湖泊研究站科研合作运行服务项目
三、 成交 信息 供应 商名称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南路 7号 成交 金额: 2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 20000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宿松湖群科学观测与数字湖泊研究站科研合作运行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宿松湖群科学观测与数字湖泊研究站科研合作运行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服务时间: 1+X年(X≤2,采购人对成交人上一年度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最多续签2次)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俞春、杜丽英、汪小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 23000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 供应商 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 供应商 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6-7828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国路 联系方式: 0556-7821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兹元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东北新城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 2楼 联系方式: 180 5569 3535、159 5556 5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虞林峰 电 话: 0556-782195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 开评 标 情况 一览表 3.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4.《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附件信息: 公告 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附件: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各县(市)版)(1) 采购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