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321-00104 项目名称:朝阳县中心医院西梁院区医用气体改造工程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94803.00 最高限价(元):394803.00 采购需求: 查看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合后30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9日18时00分至2026年09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等相关通知。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知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县中心医院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龙华路31号 联系方式: 7190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华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306-12号 联系方式: 13304219977 邮箱地址: chaoyanghuateng@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燕都支行 账户名称: 朝阳华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713020209200085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1330421997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