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SXCG-G26039-SHDL-1
二、项目名称
濉溪县双堆集镇人民政府邹圩新村避险搬迁基础配套设施 -贯穿道路工程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傲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矿山集街道北山村 (东外环路东 50 米)1 号 成交金额: 3058915.14 元 评审总得分: 8 8.48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濉溪县双堆集镇人民政府邹圩新村避险搬迁基础配套设施 -贯穿道路工程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濉溪县双堆集镇人民政府邹圩新村避险搬迁基础配套设施 -贯穿道路工程采购项目,包括1、新建12m宽沥青道路;2、混凝土路面加铺6cm厚沥青混凝土面层;3、混凝土路面破除、恢复;4、新修人行道;5、太阳能路灯维修;6、沟塘抽水、清淤、回填一处。7、雨污水管道;8、砖砌井径700圆形检查井;砖砌雨水口;9、成品污水提升井、泵1套。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 8 0个日历天 项 目经理:丁志勇 执业证书信息:皖 2342021202110613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吕敏 (组长)、 高召 、 乔熙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 参照安徽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 (DB34/T 5013-2025)附录 A 中招标代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 共计 24412.41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濉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电话:0561-6087768。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濉溪县双堆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双堆集镇 联系方式: 18516694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濉溪县河畔雅苑办公楼 2楼205室 联系方式: 0561-7129555、17334618006 3、项目联 系方 式: 项目联系人:梁晓旭 电话: 0561-7129555、17334618006
十、附件
1、二次报价函 2、磋商响应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附件信息: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中小企业声明函 磋商响应函 二次报价函 成交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