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0-08748 项目名称:沈阳市交通运输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汇聚联网整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30043.31 最高限价(元):1530043.31 采购需求: 查看

一、工程概况

依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实施重点部位运营视频监控平台升级与指挥中心改造项目。针对原有交通视频系统分散、多平台孤岛、设备制式杂乱、缺乏统一管控等痛点,搭建全自主可控视频联网平台,统一汇聚公交场站、地铁枢纽、货运场站等重点区域视频资源,支持国标协议兼容接入7000路本级、5000路级联视频通道。项目配套建设P1.2小间距LED大屏、分布式图像处理系统与16台操作终端,完善视频预览、运维监测、分级权限管理等功能,采用国产软硬件、分布式架构与多重安全机制,实现交通视频统一调度、智能运维、跨部门数据共享,强化日常监管与突发事件应急可视化辅助决策,全面提升交通行业智能化、自主可控监管水平。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不得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9日23时00分至2026年09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通过电子邮箱递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报价解密: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联系方式: 024-23907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82612027 邮箱地址: lngczbyxgs@126.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沈阳砂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8800104001901299014497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思思、李若宪、房忠达 电 话: 024-8261202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