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N5115022026000140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长江干流主要汇水区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宜宾市翠屏区)(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宜宾市翠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长江林业集团有限公司)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云澜A座11M楼 29,085,472.54元 99.2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宜宾市翠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长江林业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9020100 C09020100 造林服务 四川省长江干流主要汇水区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宜宾市翠屏区)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翔(采购人代表) 、 陈福琼(采购人代表) 、 邓恩勇 、 葛世平 、 何景鑫 、 莫乾明 、 丹晓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不足5000元按5000计取。100万元以下:1.5%; 100-500(万元):0.8%; 500-1000(万元):0.45%; 1000-5000(万元):0.25%; 5000-10000(万元):0.1%; 10000-100000(万元):0.05%; 100000万元以上:0.01%。计算金额:100×1.5%+400×0.8%+500×0.45%+2,187.36×0.25%≈12.40万元收款单位: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翠屏支行; 银行账号:14301201000001268。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4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计划编号:51150226210200005213 2、监督部门: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906110,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高发路2号国资大厦202室。 3、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宜宾市翠屏区林业和竹业局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菜坝镇绿园社区 联系方式: 0831-5108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青年街45号2单元9楼(中国银行楼左2栋) 联系方式: 0831-7803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0831-7803866 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9月09日 相关附件: 四川省长江干流主要汇水区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宜宾市翠屏区)(二次)(N511502202600014020260818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宜宾市翠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