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83]ZHL[CS]2026001-1 项目名称:洪濑镇政府食堂采购配送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包1(食堂采购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1,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3140100-综合零售服务 洪濑镇政府食堂采购配送服务 2(年) 否 食材配送极简要求

一、食材标准

所有食材符合食品安全国标,资质检疫溯源资料齐全;蔬果新鲜无腐坏,肉禽冷链合规,粮油干货包装正规无变质。

二、配送服务

按约定时限准时配送,车辆分区隔离存放、定期消杀,配送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不合格食材限时调换,供方全权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三、验收规则

到货核对品类数量、查验质检材料,抽检农残与冷链温度。不合格食材直接拒收,验收台账完整存档备查。 1,500,000.00 零售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结算金额达到中标价或合同期满即终止合同,以先满足的条件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因国家“多证合一”改革政策,各地证照整合未统一标准,本项目可能涉及其他的已融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证照,投标人应按其所属省市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证照,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9-09 至 2026-09-1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09-20 08: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开标4室(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 2026-09-20 08:3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开标4室(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 地址: 南安市洪濑镇江滨东路192号 联系方式: 13675905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中环联(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7层06室(时代国际广场7层706室) 联系方式: 15392127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赖淑燕 电话: 1539212782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中环联(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环联(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9日 相关附件: 洪濑镇政府食堂采购配送服务(二次)([350583]ZHL[CS]2026001-120260908001)-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