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6-79 2、项目名称:漯河市中医院医养结合建设示范奖补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468,000.00元 最高限价:9468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Z20260041201 漯河市中医院医养结合建设示范奖补采购项目A包 3378000 3378000 2 Z20260041202 漯河市中医院医养结合建设示范奖补采购项目B包 3270000 3270000 3 Z20260041203 漯河市中医院医养结合建设示范奖补采购项目C包 1720000 1720000 4 Z20260041204 漯河市中医院医养结合建设示范奖补采购项目D包 1100000 11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 A包: 康复治疗设备类(详见招标清单); B包: 血液透析设备和彩色多普勒超声仪类(详见招标清单); C包: 中医体检设备(详见招标清单); D包: 老年眼科康养设备(详见招标清单); 5.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5.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5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 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1.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1.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1.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1.9 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以上查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2 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关规定,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和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 投标人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10日 至 2026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 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1.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1.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1.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1.9 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号)。 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3. 代理服务费: 3.1 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3.2 收取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文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次代理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漯河市中医院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交通路649号 联系人:理想 联系方式:0395-5757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筑印留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国信广场8楼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5836605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5836605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