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喆凯竞磋(货物)2026-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大柴旦行委公安局关于刑事侦查大队采购现勘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移动三维激光扫描仪 ★移动三维激光扫描仪中参数有变动 详见附件更正文件 2 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026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 报价分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为投标单价合计。 注:1.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的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投标报价得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投标报价得分,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青财采【2025】259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国产品实施支持政策。①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为投标单价合计。 注:1.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投标报价得分,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青财采【2025】259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国产品实施支持政策。①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柴旦行委公安局 地 址: 大柴旦镇建设路13号 联系方式: 0977-8781110/133897772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喆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宁市城西区山东泓晟大厦15楼1156室 联系方式: 0971-4922555/13139086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苟女士 电 话: 0971-4922555/13139086862 附件信息: 010设备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副本.pdf 503.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