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0001202606010165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026-09367 3、项目名称: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32.67 (万元) 6、最高限价: 132.654482 (万元) 7、采购需求: 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改造项目,主要为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原有墙面、地面、吊顶、门窗等装饰构件拆除;开展局部墙体拆改、新砌隔墙、植筋加固及抹灰修复作业,完成墙面、地面、天棚重新装饰装修;配套实施强电、弱电、给排水、空调系统、机房等设备的拆除与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 下达开工令后70日历天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4)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有效期内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加盖公章。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6)除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外,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供应商应提供以上人员2026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其分公司,若人员新入职暂未完成社保缴纳的,须提交劳动合同作为佐证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6年09月10日 至 2026年09月16日 ,每天 00:00 至 12:00 ,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6年09月10日00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0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 2026年09月20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 2.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在首页供应商帮助中心—供应商投标客户端,点击“前往下载”,选择采招云等供应商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3.供应商获取文件及 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采招云政府采购平台咨询电话:4006398178。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5.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宜昌市葛洲坝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朝阳路98号 联系方式: 17707175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文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35号唐家湾生命健康产业园1号楼3楼 联系方式: 13545754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金玲 电 话: 13545754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