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HY-SR-2026-005 项目名称: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JXHY-SR-2026-005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1 项 850000元/年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采用折扣报价,最高限价折扣1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和转包;(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5)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分类:批发业。说明:如供应商提供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视同提供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六十八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须提供证明文件(详见磋商邀请“二.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六十八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1日 至 2026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浩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东大道2号饶商总部基地8栋6楼)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须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东楼(A)3楼),逾期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东楼(A)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磋商即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人的需求,成交后承担磋商文件内的所有要求(参与磋商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2、本项目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经开区区凤凰西大道 联系方式:韦先生15870925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浩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余女士13879307803 联系方式: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东大道2号饶商总部基地8栋6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先生 电 话: 15870925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