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2026-CGDL-07-001
二、项目名称
象山县城南高新区19-01-74等五个地块基础配套工程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4561685(元) 宁波继港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象山县丹东街道丹峰小区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象山县城南高新区19-01-74等五个地块基础配套工程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象山县城南高新区19-01-74等五个地块基础配套工程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期为 90 个日历天,自采购人发出首个地块工作指令通知书之日起计算。采购人所有地块的运输及推平压实任务通知书须在服务期内下达,供应商须在服务期届满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尔淼,张勇,许敏浩,刘利民,毛幼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4520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象山县东陈乡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兴岗西路 2 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9125733 质疑联系人:何嘉航 质疑联系方式:0574-59125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滨海大道 929 号东楼 24 层 传真:0574-65763706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仁灿、张耀、何政毅、张亚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763707 质疑联系人:赖欣妍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72627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 163 号 传真:/ 联系人: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032 政策咨询电话:0574-65753032,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工作人员 附件信息: 象山县城南高新区19-01-74等五个地块基础配套工程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版).pdf 622.8K 中小企业声明函 418.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