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46948 项目名称:购置振动传感器周界报警系统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74700.00 最高限价(元):8747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采购振动传感器周界报警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投货物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0日18时00分至2026年09月18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密封的U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 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 地 址: 宁远街36号 联系方式: 02457761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深沟村868-12号沈阳国际软件园A12楼313室 联系方式: 18240097716 邮箱地址: GLGCLN@126.com 开户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 账户名称: 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账号: 9550880220015600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燕 曹艳敏 吕娜 孙汇聪 电 话: 1824009771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