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300-12305 项目名称:鞍山市中心医院铁东院区(GE)DSA及影像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50000.00 最高限价(元):85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

一、维保设备及服务类型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服务类别 数量 1 GE DSA INNOVA 3100 全保 1台 2 乳腺DR SENOGRAPHE DS 全保 1台 3 GE移动DR Optima XR220amx 全保 1台 4 日立胃肠机 POPULUS So (H4)-2 全保 1台 5 新黄浦DR LDR-01 全保 1台 6 东软DR / 全保 1台 ★

二、维保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 (1)GE DSA:提供整机全保服务,包含主机、工作站、球管、探测器、高压发生器、软件系统及所有零备件。 (2)乳腺DR:提供整机全保服务,包含X射线发生装置、平板探测器、机械系统、图像处理软件及所有零备件。 (3)GE移动DR:提供整机全保服务,包含移动车体、X射线组件、充电系统、控制面板、影像软件及所有零备件。 (4)日立胃肠机:提供整机全保服务,包含检查床、X射线源、影像增强器/平板、操作台、胃肠软件及所有零备件。 (5)新黄浦DR:提供整机全保服务,包含立柱、球管、探测器、摄影床、计算机系统及所有零备件。 (6)东软DR:提供整机全保服务,包含整机硬件、影像采集与处理软件、电气控制系统及所有零备件。 2、保修期内投标方按1年4次的频率派专业技术人员每季度为每台设备进行免费整机全面维护保养,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除尘保养、设备的安全检查、运行状态检查、影像质量检查等。每次保养后形成正式文字报告给用户备案,包括设备是否存在问题,并提出指导和建议等。 3、在线支持:协助院方技师分析及维修有关设备。在院方拨打维修热线后提供电话支援,资深工程师在线技术支持、答疑,即时诊断机器故障,制定维修方案。 4、现场维修及技术支持:接到报修电话后,及时评估设备故障原因,派遣工程师及时前往检修设备。提供使用科室所需求的定期临床应用和技术操作等培训。 5、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故障申请后5分钟内电话响应,如需现场服务,工程师2小时内到达服务现场。 6、工程师资质:要求投标人配备经验丰富、持证上岗的专业工程师团队,能够快速高效处置各类故障,保障设备稳定运行。 7、开机率保证:按照一年365天计算,开机率保证98%以上,即设备维保每年故障期超过2%以后,延迟1日,服务期顺延2个自然日。 8、要求投标方设有专属备件库,并确保所更换的备件能满足设备正常运行且不会给设备带来任何损害。 9、每次维修或保养结束后需提供书面保养、维修报告,经使用科室负责人和器械科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视为单次保养、维修结束。 10、零备件更换:必须更换质量合格的零配件,保证所采用的替换零配件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与安全规范,性能稳定可靠,能够完全满足设备的正常运行需求。 11、在保修期内服务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技术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人工费和出差费、运输费等),全部由服务商承担。 12、为保证设备达到最佳运行状态,严格要求DSA备用球管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更换。 13.项目必须由投标方或投标方的授权方自行完成,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

三、商务条款

1、履约期限:1年期维保服务,期满后服务满意可续签2次。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 签订合同后支付当年全部合同价款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4、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免费 合同履行期限:1年期维保服务,期满后服务满意可续签2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0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采购文件下载,如未下载采购文件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下载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如未按要求操作将导致投标无效,开标时供应商准备CA锁、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导致投标无效。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加密备份投标文件遵循自愿原则,是否提交加密备份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主选择,不强制、不作为否决投标的理由。3、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中心医院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0412-5535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55室 联系方式: 024-23180489-0 邮箱地址: 954978974@qq.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新世界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49 0585 8910 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洪建、刘峻佐 电 话: 024-23180489-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