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0120260003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监管场所医疗卫生服务保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2.投标人时效性承诺,接到采购人紧急救援通知后,救护车或转诊车辆15分钟(含)内到达监管场所医疗服务点,得3分;16至30分钟(含)内到达,得2分;31至45分钟(含)内到达,得1分。不重复得分,最多得3分。注:须提供承诺函。”更正为“2.投标人时效性承诺,接到采购人紧急救援通知后,救护车或转诊车辆15分钟(含)内到达监管场所医疗服务点,得5分;16至30分钟(含)内到达,得3分;31至45分钟(含)内到达,得1分。不重复得分,最多得5分。注:须提供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泸州市公安局 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大岩山路二段318号 联系方式: 0830-6333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恒大滨江商业广场A277 联系方式: 0830-6665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蒲先生 电话: 0830-6665156 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