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000-0125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血管健康区域化防控技术研究”社区血液样本检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9-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适用)技术部分: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服务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检验服务相关信息化处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全程信息化闭环处理,数据规范可溯源;②免费完成医疗机构LIS系统双向对接,全额承担开发及运维费用;③专属独立终端账号配置,保障机构自主操作权限;④线上报告高速传输,实现实时同步交付;⑤特殊场景纸质报告兜底送达,服务闭环全覆盖。 1.提供符合服务需求全面详实的有效方案,无缺陷得10分; 2.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8分; 3.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方案中缺少上述应包括内容任意一项内容的,得6分; 4.未提供方案,得0分。 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 更正为: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服务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质量保证方案;②质量保障措施;③检验操作规范;④检验安全保证;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1.提供符合服务需求全面详实的有效方案,无缺陷得10分; 2.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8分; 3.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方案中缺少上述应包括内容任意一项内容的,得6分; 4.未提供方案,得0分。 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0日16时0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2}363号文件等相关通知。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知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 024-83282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23383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佳、岳彤 电 话: 024-2338356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