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BGZ2026ZBDL1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鄞州区“六横六纵”雨水管网检测修复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P13 机械设备配置最低要求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机械设备配置最低要求的证明材料,设备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发票复印件,设备为租赁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租赁协议及发票复印件;车辆还须提供车辆登记证。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机械设备配置最低要求的证明材料。1.若设备为投标人自有设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备发票复印件;2.若设备为租赁设备,投标文件中须自行拟定格式并提交《设备配置承诺函》;且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设备租赁协议及对应发票复印件,逾期未提交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招标文件P23 机械设备配置最低要求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机械设备配置最低要求的证明材料,设备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发票复印件,设备为租赁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租赁协议及发票复印件;车辆还须提供车辆登记证。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机械设备配置最低要求的证明材料。1.若设备为投标人自有设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备发票复印件;2.若设备为租赁设备,投标文件中须自行拟定格式并提交《设备配置承诺函》;且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设备租赁协议及对应发票复印件,逾期未提交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招标文件P50 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适用于标项
一、标项二
5.修复设备仪器及工具的配备(8分) 注:设备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发票复印件,设备为租赁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租赁协议及发票复印件;车辆还须提供车辆登记证。 注:1.设备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发票复印件; 2.设备为租赁的须提供《设备配置承诺函》,格式自拟,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须提供租赁协议及发票复印件。 4 招标文件P54 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适用于标项三 5.修复设备仪器及工具的配备(8分) 注:设备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发票复印件,设备为租赁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租赁协议及发票复印件;车辆还须提供车辆登记证。 注:1.设备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发票复印件; 2.设备为租赁的须提供《设备配置承诺函》,格式自拟,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须提供租赁协议及发票复印件。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凡与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补充资料,无需向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更正。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鄞州区排水管理中心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赵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9582343 质疑联系人: 叶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7419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号楼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周文渊、肖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7515213 质疑联系人: 王芳霞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751521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 真: /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9295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