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CG-PZ-2026006 项目名称:中共绥德县委机关灶务承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80,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共绥德县委机关灶务承包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680,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680,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餐饮服务 中共绥德县委机关灶务承包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80,4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同服务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共绥德县委机关灶务承包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2)《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3)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21〕20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17)《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8)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釆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共绥德县委机关灶务承包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9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提供查询截图;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为从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同时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至 2026年09月1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 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不见面开标,网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不见面开标,网上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 (CA锁) 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 3.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CA 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窗口,电话:0912-3515031。 4.请各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 (http://www.ccgp-shaanxi.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库。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网站首页选择【服务指南】-【下载专区】 -点击【关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多CA 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进行下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共绥德县委办公室 地址: 绥德县名州镇千狮路89号 联系方式: 13309125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鹏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中所营街道办董家营村一组(董家营十字) 联系方式: 18392098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工 电话: 18392098590 鹏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0日 相关附件: 项目核准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