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6-ZB1224 项目名称:天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天津海关口岸门诊部)临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智能采血标注系统3台,冰箱2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投标人须提供《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时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特别声明: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及自然人,证书在有效期内。(2)若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若供应商由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3)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信用良好,本项目开标时,供应商须无涉及失信被执行、无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无涉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无涉及企业经营异常等信息。评标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的以上信息进行查询,以磋商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6)提供2025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4日 至 2026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司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本项目项目编号+文件费”,例如:“HCZB-2026-ZB1224+文件费”。 (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赛达支行;账号:0302085609100092075。 (3)汇款后,请将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书扫描件、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汇款信息截图、公司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书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tjhczb01@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例如:“HCZB-2026-ZB1224+XXXXX公司”。 (4)邮件发出后与代理公司联系确认收件,联系人张经理18698131362。 【注:文件费到账日期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方视为有效。】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EOD总部港C21座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EOD总部港C21座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天津海关口岸门诊部) 地址:022-66702896 联系方式:田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EOD总部港C21座二层 联系方式:张经理 186981313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凯 电 话: 18698131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