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YY-2026-032 项目名称:广宗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826000 最高限价(如有):826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由外包团队为法院提供立案、导诉、财务、上诉辅助、档案整理、扫描、质检、装订归档、执行绩效管理及信息化驻场运维等全流程司法辅助服务:导诉岗按来院人员需求分类提供诉讼、执行、档案查阅和接访前服务并维护便民设施;立案录入岗负责案件信息录入核对、文书印发、材料扫描上传生成电子卷宗及诉讼材料审查转送;财务辅助岗负责诉讼费、标的款、执行款收支管理等收退费工作;上诉辅助岗负责审查移送上诉案件、处理12368满意度评价与代理关系核实、分庭排案;档案整理岗负责档案核对签收、按规范检查验收及不合格档案退回重理;档案扫描岗负责卷宗打码扫描、上传系统生成电子卷宗并清点;档案质检岗负责电子与纸质卷宗查漏核对一致;档案装订归档岗负责装订成册、贴封条盖骑缝章、电子归档及移交归档;执行绩效管理岗负责执行质效数据实时分析与改善建议;法院驻场运维岗负责各类信息化设备与系统(自助立案一体机、音视频会议、庭审系统、办案平台等)的调试、维护、检修与驻场保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4日至2026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上传投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前需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http://60.6.198.121:75.3375.33/sszt-zyjyPortal/)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具体事宜可咨询0319-2686133。3.投标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办理河北CA可咨询400-7073355。4.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若供应商在使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0319-2686159。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须从“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供应商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宗县人民法院 地 址:广宗县北环路南侧 联系方式:0319-7361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永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信都区太行路1288号领世花园3号楼3单元1102室 联系方式:0319-2210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全堂 电 话:0319-221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