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331102261610010000032-浙明丽采202608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区法院食堂菜品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六章 磋商办法和细则

四、磋商内容及规定

4.本磋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4.1商务技术文件权重为90%,分值为90分,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磋商小组单独评定打分。 4.2磋商报价权重为10%,分值为10分。由磋商小组统一打分。 4.3磋商小组成员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 4.本磋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4.1商务技术文件权重为85%,分值为85分,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磋商小组单独评定打分。 4.2磋商报价权重为15%,分值为15分。由磋商小组统一打分。 4.3磋商小组成员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 2 第六章 磋商办法和细则

五、磋商办法和细则

5.1商务技术文件分值共90分,权重为90%,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打分。 5.1商务技术文件分值共85分,权重为85%,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打分。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地 址: 括苍路12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熊茜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8-2264312 质疑联系人: 陈肖滢 质疑联系方式: 0578- 2264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水市寿尔福北路10号华歌大厦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叶丽萍、叶艳萍、刘歆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884388548 质疑联系人: 王鑫鑫 质疑联系方式: 1815783081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地 址: 丽水市解放街71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0578-213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