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N5115012026000211
二、项目名称
非挂网试剂耗材配送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河南海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樊相镇留连社区留连商铺136号 2,000,000.00元 非挂网试剂耗材配送服务(百分比):72% 9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河南海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99000000 C99000000 其他服务 非挂网试剂耗材配送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内按招标人要求完成配送服务,根据情况可在一年服务期满后最多续签两年。(如遇到国家或省、市级有关管理部门有新的规定或要求时,在签订合同前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雷鸣 、 周敏 、 方宏 、 赖红梅 、 吕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取标准: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代理服务费。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采用单价招标的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计算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1.5%,100万元-500万元按0.8%,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收取,下浮后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2.收取方式: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给招标代理机构。注:①按照上述收费标准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采购全过程包干价。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南岸支行。账号:231450511910013537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4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宜宾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 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 联系方式: 0831-2322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三江明珠2幢2单元6楼 联系方式: 0831-2322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老师 电话: 0831-2322391 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1日 相关附件: 非挂网试剂耗材配送服务(二次)(N511501202600021120260721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河南海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