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N5101882026000176

二、项目名称

四川天府新区 永兴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四川家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富民路一段2号金城花园河滨别墅27栋 1,720,000.00元 四川天府新区永兴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百分比):80% 1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家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2040000 C22040000 餐饮服务 四川天府新区永兴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磊(采购人代表) 、 徐光 、 宋小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固定收取代理服务费2076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076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备案号: 51018826210200009022[2026]00278; 2、预算金额:1720000.00元; 3、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4、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C22040000 餐饮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

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 028-61889702;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23层。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成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企业规模

小 型企业 八 、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天府新区永兴街道办事处 地址: 永兴街道世纪街55号 联系方式: 028-62582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毅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峰汇中心1栋4层402号 联系方式: 028-87076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 028-87076780 四川毅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9月11日 相关附件: 四川天府新区 永兴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N510188202600017620260826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家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