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41578 项目名称:辽宁省金秋医院2026年变电所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1060000.00 最高限价(元):106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采购目的及要求

为保障辽宁省金秋医院供电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供电,和医院进一步电力智能化升级改造做准备。 ★

二、人员配备要求

人员配置要求:20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高压运行、维修电工:18人,执行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制。保证各个变电站的正常运行。 ★

三、服务方式

本项目运维方式采用智能化运维,智能监控系统及设备智能化升级、维修工器具、模拟板、劳动保护用品及办公设备均由成交方负责。 ★

四、服务范围

负责从供电合同的分界点至医院2号楼西侧开闭站、2号楼中心变电所、3号楼变电所、水源热泵变电所、电锅炉变电所、5号楼变电所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维修服务及各楼层配电零修小修服务,确保上述设备设施正常运转,为医院医疗及办公提供安全稳定用电服务。 (一)高压部分: 1、从供电合同的分界点至2号楼西侧开闭站进线柜电缆终端头下端起及站内所属设备至2号楼中心变电所返出高压电缆。 2、2号楼中心变电所2台1250KVA变压器及站内所属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 3、3号楼变电所2台1600KVA变压器及站内所属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 4、水源热泵变电所2台1250KVA及1台800KVA变压器及站内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 5、5号楼变电所2台800KVA变压器及站内所属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 6、电锅炉变电所高压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 (二)低压部分:2号楼中心变电所、3号楼变电所、5号楼变电所、6号楼变电所的各类低压柜及由低压柜引出至各楼进线柜的开关上端低压电缆的巡视检查和维护。 (三)日常值班:负责医院2号楼中心变电所,3号楼变电所、5号楼变电所24小时的运行日常值班工作;水源热泵变电所、电锅炉变电所及6号楼变电所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巡视检查一次。 (四)负责变电所智能监控系统的升级维护,保证智能监控系统的运行状态 (五)负责采购单位每年进行院内所有供电设备的预防性试验。(电业局做) (六)所有变电所及高低压电缆大型维修项目费用由采购方负责支出,投标人负责做出施工方案及概算,上报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后、确定投标人进行施工。大型维修项目包括:高低压电缆故障维修、大型负荷开关更换、变压器大修,高压电流电压互感器的更换。 (七)小型维修项目材料费由医院负责,人工费由投标人负责,小型维修项目包括:各种高低压开关、继电保护二次保护线路的故障维修。保证高低压配电柜、计量柜及电容器柜等设备的正常运行,负责对柜内的电气设备(熔断器、接触器、控制指示仪表、控制开关、电源线等电气器件)进行更换。

五、服务管理基本要求

(一)对医院的特殊性、对供电保障方案要具有绝对可靠应对措施、需要注意的薄弱环节及应对措施。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手术室、ICU、导管室、急诊室、检验科、放射线)。 (二)制订完善的运行管理服务方案,包括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管理模式、经营理念及工作流程等。相关管理规范: 《变电所管理规范》(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沈阳地区用户自维变电所管理规范》 《沈阳地区用户10KV变电所管理规范》 相关技术规范 《DLT 1053-2007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程》 《供电生产常用指导性技术文件及标准》(第五册)电力电缆及附件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2005)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96 (三)按照国家电力行业部门相关规范和要求,配备各专业管理服务人员,所有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识、规范文明用语。 1.投标人必须提供其项目组织架构图、岗位职责及员工资料(履历表、有效证件和技术职称等)。 2.投标人维护人员必须按《电力调度协议》规定进行相应的培训取得相应的资质,并按《电力调度协议》规定服从命令、执行任务。 3.制定项目经理及变电所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值班长、值班员、维修人员),并严格按照执行。 4.当甲方认为投标人所配人员不合格时,有权提出更换。投标人应接受甲方的要求,并在一周内选派资历和经验能被甲方认可的人员报甲方审批。 5.投标人人员的病假、事假、调休轮休、探亲等各种假期,投标人必须在定编不缺员的情况下方可安排,并经甲方批准。 6.投标人授权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有关工程管理资历,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现场服务,及有足够的职权接受和执行甲方的指令。 7.现场投标人授权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工作时间内不得离开医院。保持维保人员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值班人员,如需更换提前一周时间告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更换,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维保人员将身份证、上岗证复印件上交甲方备查。投标人值班人员资质证书不得超期,且更换值班人员必须提前报备甲方,经同意后方可更换,违约罚款。 (四)根据电业部门要求配备电工且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否则出现一切问题均由投标方负责。 (五)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规定的周期对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制定巡检方案: 1.交接班巡视、正常巡视、全面巡视、熄灯巡视和特殊巡视。并在变电所巡检方案中制定每班巡视检查时间和次数以及巡视路线,一般每日设备巡视检查次数应不少于四次。应包括:交接班时;高峰负荷时;晚上闭灯时。 2.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按时、到位、按照巡视路线巡视设备,并将巡视结果记录在运行记录簿上。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 3.遇有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 (1)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2)设备经过改造、检修、长期停用后以及新安装的设备投入运行。 (3)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 (4)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4.单人巡视时,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5.变电所所长或负责人,一般应每周巡视一次。 (六)按照电业部门要求,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制度:电工岗位责任制度、供电系统巡回检查制度、配电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停送电制度、交接班制度、消防管理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验收制度、设备定期维护试验制度、运行分析制度、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度、操作票制度等。以上制度要求上墙,责任落实到人,维修保养服务质量到位,确保系统设备安全运行。 (七)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定时完成工作量统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投标人应确保甲方变电所设备的安全、稳定、可靠,为甲方提供稳定、优质、不间断的电力保障。 (八)1.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必要的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变电所的日常运行值守、倒闸操作、巡视、日常保养、定修及预防性试验、继电保护校验和安全用具试验、备品备件养护。 2. 投标人应做好预防性检修,避免运营过程中出现供电故障。 3.投标人提供变电所运行过程中的故障处理/抢修服务。投标人能准确判断故障原因并抢修,以将供电故障对运营组织影响降至最低。 4. 投标人必要时提供局部改善服务。 5.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运行维护保养服务项目检修作业计划,经甲方批准后实施。运行维护保养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应按照批准后的运行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计划进行检修,若要对检修计划进行修改,应具备充足理由并取得甲方的批准。 6.投标人提交的检修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书面要求投标人提供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和其它内容。进度计划;主要技术方案; 安全措施;劳动力安排和设备使用计划;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使用计划; 甲方应配合的相关工作及要求。 7.投标人必须按甲方确认的检修计划组织检修,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实际进度与已确认的计划不符时,投标人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8.属非计划性检修,对设备出现的故障进行紧急处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市政突发停电应急处理预案; (2)变电所供电系统突发故障停电应急处理预案; (3)突发触电伤亡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4)突发电气火灾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9.安全生产措施:制定带电作业的安全措施、防火措施、节假日的看护措施、安全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守则、变电所安全监督检查措施。 10. 维修工器具、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及办公设备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绝缘 手套、绝缘靴、接地线、标牌、验电器、集成模拟板、报警安全帽、办公桌椅、电脑、卷柜等。

六、智能化需求

(一)、服务方式:本项目采用智能化运维方式。投标人需根据金秋医院的具体情况,自行制定智能定制化方案设计,智能监控系统线上软件部分和线下采集装置、通讯系统及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等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二)、智能监控系统功能要求:为保证智能监控系统的实用性、弥补人工运维及隐蔽工程的视觉盲区、减少用电安全事故、为院方实现能耗科学化管理提供数据基础,此系统应具备并不限于以下功能: 1.数据采集: (1)三项电流采集 (2)三项电压采集 (3)峰、谷、平电量采集 (4)功率因数采集 (5)谐波数据采集 (6)三项不平衡数据采集 (7)环境温湿度数据采集 (8)开关状态数据采集 (9)视在功率数据采集 (10)变压器温度数据采集 (11)漏电电流数据采集 2.能源管理功能: (1)实现全院各个楼层用电回路的电量统计与分析 (2)实现电量比较分析 (3)实现峰、谷、平电量分析 (4)实现视在功率实时分析 (5)实现功率因数分析 (6)月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功能 3.故障预警功能: (1)变电所高温报警 (2)变电所高湿报警 (3)回路及开关过流报警 (4)回路及开关过压报警 (5)母线欠压报警 (6)开关跳闸报警 (7)功率因数超限报警 (8)溢水报警 (9)谐波超差报警 (10)变压器超温报警 (11)零线电流报警 (12)电缆漏电报警 4.视频监控功能: (1)视频监控可实时监控现场画面 (2)视频监控可实现回放 (3)视频监控可实现声音、图像同时传输 5.资产管理功能: (1)设备使用年限管理 (2)设备台账 (3)易耗件更换周期提示 (4)预试验报告的管理 (5)巡检报告的管理 6.系统图功能: 智能监控系统应显示高低压一次系统图 7.监控与查看功能: (1)值班中心应配置监控大屏 (2)系统可实现手机端应用查看 8.手机端应用展示功能: (1)手机端应用可实现同步查看实时数据采集、能源管理、故障预警等数据 (2)手机端应用可接受故障预警信息 (3)手机端兼容安卓系统和苹果系统的应用展示 (4)手机端应用可查看实时电流数据 (5)手机端应用可查看实时电压数据 (6)手机端应用可查看实时电量数据 (7)手机端应用可查看实时故障报警数据 (8)手机端应用可接受实时报警信息 (9)手机端可查看实时漏电电流数据; (10)手机端可实现远程视频查看; (11)手机端可实现数字巡检功能; (12)手机端可实现数字预试验功能。 9.历史数据与时效功能: (1)监控系统应具备历史数据查询功能 (2)监控系统数据需采用云存储,不采用本地服务器 (3)历史数据应存储3年 10.扩展与兼容功能: (1)智能监控系统应具有一定可扩展性,可接入环境,水、气、安防等其他非电力相关数据。 (2)智能监控系统应具有兼容性。 11.系统设备安装要求: (1)投标人自行制定智能定制化方案设计,智能监控系统线上软件部分和线下采集装置、通讯系统及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投标人需在变电所监控中心设置监控大屏 (3)成交供应商合同期内以及合同解除后均对智能监控系统线上软件给予免费升级。 (4)变电所所有高低压回路都需要安装智能化信息采集设备,并在6个月内完成。安装智能化信息采集设备时需提供设备清单、报价、安装方案,经甲方确认后进行安装。安装的智能化信息采集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合同期内智能化相关设备维修维护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智能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1、数据采集:自主发现数据,支持用户侧主动推送信息。分布式数据存储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具有高速的数据检索能力。 2、结构化数据模型存储,可提供PB级存储、千万TPS以及毫秒级延迟的服务能力。 3、具有水平扩展能力,支持每个周期上亿次的数据采集、告警判定、历史数据存储和查询。 4、告警策略管理:具有告警配置管理、支持策略模板、模板继承和覆盖、多种告警方式、支持告警回调。 5、图形组件 :单机支撑10万以上的监控项的上报、归档、存储。 6、历史数据查询组件:采用高效的数据归档策略,秒级返回上百个监控项数据。 7、系统采用B/S(浏览器/服务器)模式,可保证各类常见操作系统客户端的正常使用,支持客户端IE 11及以上。 8、系统采用分布式平台架构设计,支持三层或多层体系结构,采用组件化、平台化和模块化设计。 9、平台不但支持PC端的操作,在同样支持在手机ios以及Android的应用展示。 10、系统平台成熟,存在成功案例,系统平稳运行。 11、系统必须具有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要求系统在达到300个并发量访问时,仍能稳定运行。 12、系统必须具有可扩展性。 13、系统支持多级报警模式,一级报警秒级监控,二级报警分钟级监控。 14、数据链路恢复功能,链路断开期间数据自动补传,数据丢失不能大于10min 15、页面按钮动作响应速度小于3秒,前面迁移速度小于3秒。 16、数据传输采用国家电力标准协议IEC104或者IEC61850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服务期结束,若采购需求不变,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运维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最多可续签二年合同(合同1年1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或以上、承试类三级或以上、承修类三级或以上);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1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愿递交加密备份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金秋医院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联系方式: 024-330163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 024-86136767 邮箱地址: 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758101880002425130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晓川、刘娟娟、刘金霞、孙少伟、张田田、尚彬 电 话: 024-8613676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