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1-CJZD-C2026-0026 项目名称: 2025年度新增粮食种植面积和耕地地力提升项目(星甸街道)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93.77566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93.775667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2025 年度新增粮食种植面积和耕地地力提升项目(星甸街道) ,具体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 自施工单位进场9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2026年2月-2026年7月)至少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2026年2月-2026年7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 业 。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 2011〕300号 规定 ,营业收入 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供应商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相应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相应承诺书加盖公章):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供应商应 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 线上获取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09-23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投标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6-09-23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313会议室南京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2. 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 (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 (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原公告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4.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 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5.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第26号)要求,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供应商须提供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云桥西路1号 联系人:张恒 联系电话:13914797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经济开发区万寿路15号南京工大科技产业园A3栋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1051496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5105149693 附件: JSZC-320111-CJZD-C2026-0026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