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805]YTZB[CS]20260002 项目名称:佳木斯西太平新村广场、路灯及路边沟维修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92,204.9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佳木斯西太平新村新建广场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892,667.2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佳木斯西太平新村新建广场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92,667.29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日内完成 合同包2(佳木斯西太平新村路边沟维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600,492.4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佳木斯西太平新村路边沟维修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00,492.47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日内完成 合同包3(佳木斯西太平新村路灯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299,045.2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佳木斯西太平新村路灯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99,045.22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佳木斯西太平新村新建广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合同包2(佳木斯西太平新村路边沟维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合同包3(佳木斯西太平新村路灯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佳木斯西太平新村新建广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文件内容,已更换相关资质的,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未承担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6月-8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2026年8月)。(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以上提供文件及证书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需提供人员的资格证书。所提供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6月-8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2026年8月)。(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以上提供文件及证书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合同包2(佳木斯西太平新村路边沟维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文件内容,已更换相关资质的,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未承担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6月-8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2026年8月)。(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以上提供文件及证书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需提供人员的资格证书。所提供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6月-8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2026年8月)。(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以上提供文件及证书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合同包3(佳木斯西太平新村路灯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文件内容,已更换相关资质的,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未承担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6月-8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2026年8月)。(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以上提供文件及证书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需提供人员的资格证书。所提供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6月-8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2026年8月)。(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以上提供文件及证书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12日 至 2026年09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佳木斯市东风区建国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佳木斯市东风区建国镇 联系方式: 15304548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黑龙江省远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顾新路192号S3-1栋1-2层5号 联系方式: 18045875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18045875917 黑龙江省远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