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060120260600187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襄采计备[2026]01537号 3、项目名称: 新华公园园区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20.16 (万元) 6、最高限价: 20.16 (万元) 7、采购需求: 新华公园位于樊城区新华路1号,绿地面积约67360m2,园区内正在实施改造项目。新华公园园区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内卫生保洁、秩序安保及绿化(原有苗木及新增乔木)养护等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时落实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园艺师及以上资格证;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 (2)供应商拟派项目服务人员7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其中保洁人员3人(卫生保洁1人,公厕保洁2人)、秩序管理人员3人、湖面清理漂浮物人员1人,提供服务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至 2026年09月18日 ,每天 00:00 至 12:00 ,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6年09月14日00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4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 2026年09月24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次发布新华公园园区、松鹤路片区、内环北线车城广场及东津史台村的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公告,供应商仅限选择上述4个标段中的任意1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得同时对两个及以上标段递交投标文件。同一供应商若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该供应商全部标段的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襄阳市新华游乐公园事务中心 地 址: 樊城区新华路1号 联系方式: 15072262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勤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襄城区檀溪街道芙蓉路(芙蓉路写字楼)五楼 联系方式: 0710-3530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俊 电 话: 15072262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