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JX(TQ)-2026-003号 项目名称: 和静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974625.96 最高限价(元): 1971960.0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静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74625.96 单位: 元 简要规格描述: 1、室外排水管网总长度270米,管径de300,排水检查井7座; 2、室外给水管网总长度800米,管径DN200(650米)、DN100(150米),给水检查井10座; 3、现状箱式变电站改造:包含更换高低压配电柜(含配电柜内部电器元件)、2台800Kva变压器及箱变配套设备;不包含箱变基础及箱变箱体(外壳); 4、室外配套线路:包含电缆检修井6座、室外电缆YJV22-1kV-4*185 SC200约590m、2xYJV22-1kV-4*240 SC200约92m、新建厂房内配电柜6座。 5、室内供暖设施恢复:包含200组铸铁暖气片,镀锌钢管DN25( 1000米)。 (具体参数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60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 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 (含) 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过期失效时须另附同专业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 、且在证书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至 2026年09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错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和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和静县 联系方式: 18099775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天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和静县天鹅湖南路1111号三层 联系方式: 181949899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柯 电 话: 18194989994 附件信息: 和静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pdf 513.9K 和静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传.rar 947.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