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06000260608116547-06360842 项目名称: 2026年上海市静安区校园食品安全溯源采信平台开发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 0626-000197254 预算金额(元): 1890000元 ( 国库资金:189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 静安区校园食品安全溯源采信平台开发建设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9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近年来,校园食品安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民生保障的重中之重。为响应家长群体对食材来源、餐品质量和信息透明度的需求,增强公众对校园食品安全的信任,同时切实为学校管理减负、提升监管效能,特启动本项目建设。当前,已有系统在数据的不可篡改性、多方参与的便捷性、以及基于数据的深度智能应用方面仍有提升空间。静安区旨在现有平台基础上,不进行功能重复建设,而是利用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构建一个信任增强层,打造具有静安特色的“可信溯源、智慧监管、家校共治”的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新模式。详见采购需求。 说明: 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 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号 包类别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信息 1 服务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投标。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至 2026年09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08日 10: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08日 10:00 开标地点: 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采购中心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如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并送达采购中心。 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静安区教育局(本部)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和田路195号 联系方式: 021-56630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秣陵路80号5楼 联系方式: 62551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邹老师、李老师 电 话: 62551670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