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采购试剂(第二包)希森美康凝血试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采购试剂(第二包)希森美康凝血试剂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346841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采购试剂(希森美康凝血试剂)一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34684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该院现有希森美康 CN6000 血凝分析仪,仪器光路、反应体系、校验算法、清洗程序、标准曲线均属于原厂专有技术。不同厂家试剂检测原理、检测参数、灵敏度、专利技术存在差异,第三方国产试剂无法匹配仪器算法、反应控制、校准体系。若使用非原厂试剂,会出现仪器报错、检测结果偏移,无法保障临床检验质量,存在医疗风险。该套凝血试剂同时支持凝固法、发色底物法、免疫比浊法,试剂体系适配仪器波长检测;对溶血、脂血、重症样本抗干扰能力强,具备高值样本自动稀释、自动重测功能,可减少人为检测误差。国内现有产品暂不具备同等技术能力,精密度、准确度达不到医院临床使用要求,无法实现等效替代。该原厂试剂仅能从厂家授权供应商新疆华晟商贸有限公司获取,市场无其他可提供符合要求产品的供应商,产品供应来源唯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财政部 74 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属于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的法定情形;该进口试剂不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指导目录之内,专家论证同意采购进口原厂配套试剂。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新疆华晟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阿瓦提乡提尼其村280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11日 至 2026年09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孙继刚 联系电话: 0991-7892187 联系地址: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1055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991-6880278 联系地址: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鼎街1018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牛萍 联系电话: 18799189702 联系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1栋426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希森美康凝血试剂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1.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