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6-88 2、项目名称:新安县城市管理局新安县黄河大道供热管网更新改造项目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69,200.00元 最高限价:4692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新安政采磋商(2026)0087号-1 新安县城市管理局新安县黄河大道供热管网更新改造项目设计项目 469200 469200 是 4692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安县城市管理局新安县黄河大道供热管网更新改造项目设计项目。项目内容为:拆除黄河路(高平桥—北京路)的现状集中供热管道(DN450-DN600),合计 14742m;2、更新改造黄河路(高平桥—北京路)的集中供热管道(DN800-DN900)及二次网补水管道(DN250);其中供热管道 2×4579m,二次网补水管道 4579m;本次招标为施工图设计。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至项目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zfcg.henan.gov.cn/luoyang),进入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GB2级(公用管道-热力管道)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执业证书。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文件中须附执业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14日 至 2026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9月2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2、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379-67283936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安县新城建设大厦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方式:18736373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鸿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永邦大厦3单元2205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606027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6060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