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PEZC2026-C2-01083-YZGF-1269
二、项目名称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等零星修缮工程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普洱顿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盛景园二期5栋二单元0203号 磋商报价:92(%) 89.7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等零星修缮工程采购项目(二次)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等零星修缮工程采购项目(二次) 1.医养结合服务中心修缮工程:拟利用医院既有一号住院楼(六层,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单层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的三层进行适老化修缮,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中心。2.院内其他零星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院内既有建筑及附属设施的改造、维修、装饰装修、水电维修、道路修缮、管网维修、防水处理、门窗更换、拆除清理、绿化养护及补植等,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工程范围和内容为准。 (1)医养结合服务中心修缮工程项目工期: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2)其他零星维修工程:单项工程须按照采购人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限完成。 (3)紧急抢修项目:成交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安排人员到达现场,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应在48小时内制定抢修方案并组织实施,直至故障排除。 肖博仁 云253201320215989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嘉龙(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甘发雪,段传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招标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43%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908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预算金额:2010000.00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 地 址: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北路8号 联系方式: 李老师(0879-2836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 13648823273、0879-2869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锋、郭艳芳、孙玉龙、冯强、罗红坚 电 话: 13648823273、0879-2869698 1 附件信息: 02.竞争性磋商文件(终稿)-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等零星修缮工程采购项目(二次)8.31.doc 756.1K 中小企业声明函 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