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100-067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退休人员节日走访慰问物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09-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 002 包对”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也可报名后将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syly558@163.com)。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或将加密版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邮箱syly558@163.com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应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关于解密时间:供应商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遇系统故障除外)。 5、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供应商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加密文件邮箱发送的除外)。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001、002包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兼中,不兼中原则:按照所投包组的正顺序号确定。 8、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4楼文件接收区(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或将加密版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邮箱syly558@163.com。各投标人需加入腾讯会议进行开标,腾讯会议号为327288594。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联系方式: 024-22521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25楼2512 联系方式: 024-31037558、18640060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晋莹、李明静 电 话: 024-31037558、1864006058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