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003-SWGC-C2026-0120 项目名称: 扬州市邗江区邗上街道办事处2026年垃圾分类投放站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06.6万元 采购需求: 1 . 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扬州市邗江区 邗上街道 ,为生活垃圾分类站房式投放站和箱柜式投放站的运行管理 ,其中 生活垃圾分类站房式投放站 42 座,箱柜式投放站 62座。 2. 本项目设置 总价 最高限价 106.6 万元 。 站房式投放站年运行服务费单价最高限价 18000元/座,箱柜式投放站年运行服务费单价最高限价5000元/座,响应报价 超过总价最高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年运行服务总额以实际运行站房数量按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 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09-29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6-09-29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号)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邗上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68号 联系人:严加峰 联系电话:18061168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121-418 联系人:周雨生 联系电话:0514-82129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雨生 电话:0514-82129113 附件: JSZC-321003-SWGC-C2026-0120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