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422-00145 项目名称:建昌县看守所供暖锅炉整体更换及部分供暖管线更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11803.16 最高限价(元):711803.16 采购需求: 查看 供暖锅炉整体更换、部分供暖管线更换等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承接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4日13时00分至2026年09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昌县古生物博物馆7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后,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同步进行参与,如有疑问拨打代理公司电话咨询。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愿递交加密备份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响应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建昌县看守所 地 址: 建昌县朝阳路一段96号 联系方式: 0429-7212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谦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建昌镇沿河南路东城首府一期9#1-1702 联系方式: 0429-7223300 邮箱地址: 15040940205@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昌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谦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935201040014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晓艳 电 话: 0429-72233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