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拓鑫竞磋(货物)2026-058 项目名称:海晏大队采购健身器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海晏县消防救援大队需购置一批健身设备,用于日常体能训练。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及参数要求。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青海项目信息网查阅本采购公告,详见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1)。本项目采购文件明确载明: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如未在响应文件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采购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12),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供应商对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属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13),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供应商对其提供的《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5日 至 2026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政采云客户端递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拓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3号楼7层107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 3.本次项目磋商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响应,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4、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时应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副本响应文件各1份和相应的签字盖章电子文档(U盘)1份),纸质响应文件应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 5、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报名人联系方式一致等并触发预警的,由此原因导致响应无效的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北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北一路 联系方式:吴科长 18195615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拓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3号楼7层10712室 联系方式:拉女士 0971-6154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科长 电 话: 18195615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