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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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4-00724 项目名称:大东区2026年-2028年勘察测绘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0 最高限价(%):1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项目概况

提供大东区区域数字化地形图和数字化管网图、坐标测量、坐标转换、拆迁面积估算测量、征收面积测绘、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地籍测绘、行政区(区县、街道、社区等)界线测绘、规划定桩测量、规划道路定线、工程线路测量(管线定线)及建筑物定线、规划监督测量、房产预测、房产实测、地下空间测绘、管线测绘、道路测量、道路转序测量、纵、横断面测量、提供历史影像图、无人机航飞正射影像、倾斜摄影测量、控制测量、水准点测量、BM点测量、土方测量、竖向测量、管线竖向设计测量、净空测量、地图编制、日照分析所需基础数据采集、变形监测、岩土和生态服务、方案编制及可行性报告、土地相关服务、软件开发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荒漠化土地、草原修复和保护等调查监测和评价、以及其他勘察测绘服务。

二、工作内容

1提供数字化地形图和数字化管网图:对土地的现状地物地貌及管线进行修测、更新,按要求提供供图服务,保证区域地形图、管网图的现势性。 2坐标测量:根据工程需求测量点位坐标,量算封闭点位的面积,出具成果报告。 3坐标转换:对已有坐标成果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求定转换数学模型、进行坐标计算,提供坐标成果。 4拆迁面积估算测量:对有拆迁意向的地块利用影像资料,估算需要动迁的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为政府预估拆迁成本,制定拆迁征收计划提供依据参考。 5征收面积测绘:依据征收范围界线,计算征收面积。 6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对土地进行界址点测量、地籍权属调查、数据采集和编辑、面积计算、制作地籍图和权属图,提供土地登记代理服务。 7地籍测绘: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宗地图制作、土地征收面积图制作、项目用地范围测量(土地预审用)、规划权属勘界图、分摊土地面积计算等。 8行政区(区县、街道、社区等)界线测绘:界桩埋设和测定、边界点测定、边界线及相关地形要素测绘。 9规划定桩测量:依据土地宗地信息,现场划定四至范围。 10规划道路定线、工程线路测量(管线定线)及建筑物定线:按规划要求对市政道路、管线及建筑物利用全站仪、GPS等先进设备进行现场实际定位,以确定地块交通情况、市政配套情况、与交通枢纽及周边地块相对关系等。 11规划监督测量:对建筑物、道路和管线等项目验测平面位置、验测高程高度、规划面积测量。 12房产预测:在房屋竣工验收前,主要依据施工图纸、实地考察和国家测量规范对尚未施工的房屋面积进行预先测量计算。 13房产实测:在房屋竣工验收后,对房屋进行实地勘测、绘图、计算房产实际面积和分幅图制作,为办理产权证等相关工作提供依据。 14)地下空间测绘:利用三维激光扫描仪对地下空间设施进行信息采集,提供地下空间面积量测、平面图绘制、立面测量和三维模型制作服务。 15)管线测绘:提供地下管线工程全生命周期的测绘服务,包括指定区域现状综合管线调查、管线定线测量、管线转序测量、管线竣工测量、排水管道检测(QV+CCTV),并可根据业主方具体要求对指定区域、指定管线进行专项探测,详查相应管线的位置、埋深、管径、材质、权属单位等信息,为业主提供详实的基础管线数据。 16)道路测量、道路转序测量:对已竣工的道路进行规划核实测量和转序测量。 17纵、横断面测量:对道路、河流、水面等纵、横断面进行测绘服务。 18提供历史影像图:为拆迁、征地、决策等提供不同年代的影像基础资料。 19无人机航飞正射影像:对地块利用无人机进行航飞,获取最新影像资料。 20倾斜摄影测量:对地物、地貌、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倾斜摄影测量,制作实景三维模型和实景三维模型施工进度实时监控以及建筑物精细化实景三维建模。 21控制测量:按项目所需进行控制点测量、导线点测量、等级水准测量服务。 22水准点测量、BM点测量、土方测量、竖向测量、管线竖向设计测量:对地块内的竖向高程及需排迁的土方进行现场测量,计算土方量。对管线竖向设计提供测绘服务成果报告。 23净空测量:按要求出具净空测量报告。 24地图编制:地图设计,资料收集、整理与分析,专题地图及图册设计制作。 25日照分析所需基础数据采集:采集地块周边建筑物平面位置、高度及窗高,为规划方案编制、挡光分析等提供基础数据。 26变形监测:对建筑物及基坑等变形体进行变形测量以确定其空间位置及内部形态随时间的变化特征。 27岩土和生态服务: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物探、岩土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地基与基础检测、基坑监测与主体沉降观测、岩土咨询、土壤污染调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矿产资源压覆评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设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第三方技术复核、水土保持全过程服务、地下疏松、脱空、富水区域检测、编制治理隐患方案、路面与路基均匀性检测、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场地调查报告、水土气检测、污染治理以及其他土地服务。 28方案编制及可行性报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权属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可行性报告、其他类别方案编制及可行性报告。 29土地相关服务:表土剥离设计、节约用地评价、土地变更调查、土地规划业务、土地复垦业务、国土专项调查等土地相关技术服务。 30软件开发服务:针对客户的业务应用需求而提供的软件产品及应用软件定制开发服务。 3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 32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荒漠化土地、草原修复和保护等调查监测和评价: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方案编制、林业专项核查和资源认定、林业作业设计调查等林业及其他资源相关服务。33其他勘察测绘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续签条件:年度预算能够保障,采购需求相对固定,合同期满后如服务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后,可进行续签。续签方式: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4日16时00分至2026年09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1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开标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175号 联系方式: 024-62830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28室 联系方式: 024-31325617 邮箱地址: yczb-037@yichengzhaobiao.com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同泽支行 账户名称: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71050154740010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正鹏、闫爽、毛畅、魏海峰、代春雨、苏春颖、郑连峰 电 话: 024-3132561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