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6-126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眼动检测系统和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9月1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洛直政采磋商(2026)0142号-2 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 河南康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永平路北康平路西郑东商业中心B区12栋10楼1002号 525,500.00 元 评审总得分:77.76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 润杰 WJ-1B 1 525500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桑俊飞(采购人代表)、李俊红、尚敏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 50 %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3,941.25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21264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505号 联系人:马兴丽 联系方式:136438820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李菲,李震松,顾梦楚,徐鹏 联系方式:15625090818,18037303681,15037300850,138565651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菲 联系方式:1562509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