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401]ZK[CS]2026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三明市第一医院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技术部分评分"

技术评审项三: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险索赔方式方案进行评分:期内发生式得 3分,未明确或混合式或索赔方式定义模糊,不得分;需提供承诺函。 "更改为: 技术评审项三:投标人承诺近 36个月总公司及福建省级分支机构,无银保监重大行政处罚(罚款≥50万元)。承诺属实得3分;有重大处罚不得分;虚假承诺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 将以下条款增加至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二、技术要求"第6条并作为实质性条款

。 ★ 6. 保险索赔方式承诺: 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的保险索赔方式采用 "期内发生式",并对期内发生式的保险索赔承担责任,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

一、竞争性磋商须

知前附表 1" “项号 12 " 中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成交人应根据以下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含)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2)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全额的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3)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三明市列东分行;账号:1404048309601060924。 更正为: ( 1)成交人应根据以下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含)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本项目代理费用按以上标准计算后的80%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2)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全额的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3)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三明市列东分行;账号:1404048309601060924。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信箱: fjzk123 @ 163.com。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三明市第一医院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东新1路29号 联系方式: 0598-5183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A单元121 联系方式: 0598-8280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丽荧、曾桂英 电话: 0598-8280708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4日